关于开展咸丰县首届“十佳母亲”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县妇联 添加时间:2007-4-17 9:34:59 关注:
各乡镇(区)妇联、文化中心,县直各妇委会:
为弘扬博大无私的母爱精神,宣传妇女为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的特殊贡献,进一步发挥妇女在家庭美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让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热爱母亲的良好风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县妇联、县文明办、县电视台在全县开展首届“十佳母亲”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活动由县妇联、县文明办、县电视台共同举办,成立组委会。组委会将邀请有关人员组成咸丰县首届“十佳母亲”评选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妇联办公室、县电视台办公室两处,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的咸丰籍女性公民。
2、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思想道德高尚,个人品质优秀,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事迹感人,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较高的美誉度。
3、有强烈的家庭和社会责任感,为国教子,以德育人,子女健康成长,效果显著。
4、自觉弘扬家庭美德,尊老爱幼,勤俭持家,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在和谐社会建设中贡献突出。
三、评选步骤
1、各推荐单位和个人于
2、组委会审定、筛选初步候选人,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的事迹将在咸丰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中播出。
3、组织电视观众进行投票,书面投票地点设在县妇联办公室和县电视台办公室,网络朋友可向县妇联、县电视台、中国咸丰公众信息网的电子邮箱里投票(县妇联的邮箱地址是xianfengxian@hbwomen.org.cn,县电视台的邮箱地址是xftvzbs@vip.163.com,中国咸丰公众信息网的邮箱地址是webmaster@xianfeng.gov.cn)。
4、组委会组织咸丰县首届“十佳母亲”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并综合评委会意见和电视观众投票情况,最后评选出咸丰县首届“十佳母亲”。
5、今年10月举行颁奖仪式,对评选出的首届“十佳母亲”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妇女组织要充分利用自身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搞好组织发动工作,并积极挖掘和推荐先进典型,号召广大妇女积极参与推荐和投票,使评选推荐活动产生强大的社会影响力。
2、各乡镇妇联、文化中心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推荐工作。要联合对拟推荐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广泛听取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及周围群众的意见。
联系电话:0718——6822093 0718——6822318
咸丰县妇女联合会 咸丰县文明办 咸丰县电视台
附:《咸丰县首届“十佳母亲”推荐表》
咸丰县首届“十佳母亲”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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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迹 简 介 (6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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