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黑大案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8-5-4 10:15:37 关注:
4月28日,来凤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涉黑大案,19名被告人一审分别被判处3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杨红、张运桂、龙大琴等19名被告人从2005年至2007年期间,先后在上海、江苏、浙江以及我省来凤县等地有组织地实施抢劫、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组织卖淫、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
法院审理查明,杨红、张运桂、龙大琴等人为了在社会上树立“大哥”地位,牟取非法利益,以邻居、朋友为基础,先后纠集劳改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以杨红为首,以张运桂、金传富、田明国等为骨干成员的一定规模的犯罪团伙。他们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为非作歹、欺压群众,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