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城镇居民将全部享受医保6月底以前启动
作者: 来源:恩施晚报 添加时间:2008-3-10 8:38:20 关注:
3月6日,全州社会保险工作会就我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了安排。今年我州城镇居民将全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6月底前启动实施。
城镇居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这意味着我州不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中小学阶段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今年都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点保障参保居民住院和大病医疗,适当兼顾门诊医疗。去年开展试点的武汉、孝感、荆门3市总体报销水平达到50%以上。继去年底武汉、孝感、荆门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之后,今年6月湖北全省17个地市将全部纳入试点范围,湖北与全国14个省区一起,正式跨入全民医保试点省份行列。按要求,我州与全省新增试点城市一样,6月底前启动实施,年底试点城市实际登记参保率将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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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以家庭缴费为主 政府将适当补助
晚报讯(记者刘学成通讯员陈曦)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职工家属参保缴费给予补助,国家还将对个人缴费和单位补助资金制定税收鼓励政策。
根据3月6日召开的全州社保工作会的安排,各县市将按统一要求上报实施细则,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报送的方案进行严格审核,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州的实施方案,于3月底前报省政府审批。
按照要求,我州将根据居民缴费能力、政府补助水平、基本保障需要,充分考虑中心城区和边远地区的差异、困难群众与未成年人发病率的不同、中央与省级财政补助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筹资水平,成年人筹资标准定在不低于280元/年,未成年人定在不低于140元/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将按照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高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原则合理确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原则上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据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重点用于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逐步试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
今年我州人人可享受医保
晚报讯(记者刘学成)今年6月底前,我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启动。届时,无论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可享受到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为,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2001年,我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面启动;2004年,我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咸丰县试点,到目前为止,全州8县市农村已全面开展农村合作医疗;2007年10月,我州启动城镇低保户医保工作,目前所有低保户已全部享受医疗保险。
今年6月起,覆盖全州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将形成,我州城乡居民将人人都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住半年以上的农村户口人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险种
晚报讯(记者刘学成)3月6日召开的全州社保工作会明确提出,对在城镇居住半年以上的农村户口人员,在城乡包括乡镇中小学读书的农村户口学生,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原则,可根据本人意愿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不能同时参加两个险种。
城镇居民参保时要严格统计口径,分类分户建档建卡。未成年人和中小学生以公安、教育部门数据为准;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以社区和民政部门数据为准;低保对象以民政数据为准;重度残疾以残疾数据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