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低保补助标准元月起提高
作者: 来源:恩施日报 添加时间:2008-2-17 14:54:45 关注:



        2月13日,州民政局接到省民政厅低保中心通知,要求做好城乡低保对象调标工作。在执行原有政策基础上,从2008年1月1日起,城市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15元的标准提高补助水平;农村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提高补助水平,重点提高一、二类对象补助水平,适当提高三类对象补助水平。

从2007年下半年以来,物价持续上涨,特别是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对低保家庭基本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为妥善安排好低保家庭基本生活,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决定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

据了解,我州现有农村低保对象111457人,城镇低保对象52908人。目前,州及各县市民政、财政部门正在积极组织和调度资金,力争尽快将低保对象的调标资金发放到他们的手中。在提高低保户补助标准的同时,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要求切实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要严格按照2007年确定的集中供养对象每人每年1500元、分散供养对象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落实供养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五保供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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