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关于落实2007年度“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作者: 来源: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添加时间:2007-9-20 8:43:25 关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6]1号)文件精神,经县领导同意,我局决定从2007年9月26日至10月30日(节假日照常休息)对我县2007年度“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进行审核登记并兑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兑付的标准及要求按《咸丰县2006年度“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实施方案》(咸劳社发[2007]4号)执行。
      二、2006年度已经登记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带本人《身份证》、200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2006年度未进行登记,而且符合享受2007年度社会保险补贴的“4050”灵活就业人员带本人《身份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2007年度缴纳养老保险凭证,以上三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所在居委会从事灵活就业情况的证明。
      四、2006年度已经登记未兑付的人员带本人《身份证》。 
      特此通知 


 
咸丰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二OO七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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