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残疾人联合会、县人事局关于公开选调县残疾人康复就业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7-8-24 10:50:38 关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县残联、县人事局研究决定从全县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中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到县残疾人康复就业培训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㈠选调对象
全县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人员。
 ㈡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报考岗位所应有的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符合报考岗位要求。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选调岗位要求
年龄在40周岁(即196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能胜任中心主任工作的男性工作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㈠报名时间:2007年8月27日开始,9月3日下15:30止。
㈡报名地点:县残联。
㈢报名要求:①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②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③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④报考人员由县残联、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编办进行资格审查,统一核发准考证。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选调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和写作知识等为主要内容。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07年9月4日在县残联领取准考证。
3、笔试时间:2007年9月5日上午9:00至11:3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确定前三名进入面试。
2、面试组织:由县残联、县人事局组织,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3、面试内容:主要测察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一般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等。
4、面试方法:面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总分。面试采取口试答题法,即采用自传答题、必答题、考官提问答题进行面试。
5、面试的时间:2007年9月6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名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由县残联办公室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以递补。
   (四)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及体检情况,确定考核对象,由县残联、县人事局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可以递补。
(五)聘用管理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调对象,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人事、监察部门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
公示期满通过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统一办理调配手续,用人单位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与被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报人事部门实行合同鉴证。
五、工作纪律  
公开选调工作原则性强,影响面大,必须严格把关,严肃纪律,加强监督,选调工作的每一个阶段和程序都要实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在选调工作中违反纪律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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