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丰县委 咸丰县人民政府 关于命名表彰2006—2007年度县级文明单位、文明系统的决定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7-12-24 11:30:28 关注:
中共咸丰县委 咸丰县人民政府
关于命名表彰2006—2007年度县级文明单位、文明系统的决定
2006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本着“服务经济建设中心、服务地方党委政府”的总体原则,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树立我县改革开放的良好形象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了一大批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有作为、有影响、有成效的文明单位和文明系统。
按照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小康社会的要求,为把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引向深入,使精神文明创建成为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最佳载体,带动全县各行各业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系列活动,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县委、县政府决定命名表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等12个单位为2006—2007年度县级“最佳文明单位”,县工商联等13个单位为2006—2007年度县级“文明单位”,县交通系统为2006—2007年度县级“最佳文明系统”。
县委、县政府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提高公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目标不放松,狠抓巩固、提高和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新机制、新办法,力争取得新成绩和新突破,促进全县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的新咸丰而努力奋斗。
附:2006—2007年度县级文明单位、文明系统名单
中共咸丰县委
咸丰县人民政府
2007年12月17日
2006—2007年度县级文明单位、文明系统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一、县级最佳文明单位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
县国土资源局
县农业局
县烟草专卖局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县委政法委
县信用联社
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
县直机关工委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