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外事办公室因公出国(境)手续办理程序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6-9-28 15:01:41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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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外事办公室因公出国(境)手续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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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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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国人员或单位提出国(境)申请
二、州外事办公室负责审核出国境人员相关材料
(一)出国(境)人员的出国请示及领导批示意见(按因公出国人员审批权限执行);
(二)科级以下和非公企业人员提供州直单位或县市政府向州外侨办的报告或函件;
(三)出国(境)人员政审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执行);
(四)出国人员任务批件或出国任务通知书;
(五)外方邀请函原件、译件及有关材料;
(六)出国(境)人员审批表(4份)及2寸登记照4张(护照、通行证专用照),并有派遣单位分别盖章。
三、出国人员在完整提供上述材料的基础上,由州外事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报州政府分管外事工作的秘书长审核,再分呈相关领导审批签字盖章。
四、根据出国(境)人员的组团情况,州外事办公室代州委政府向省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或外事办公室起草办理出国(境)手续的报告或请示,报州政府分管外事工作的秘书长审核,再送相关领导签发。
五、省政府外事办公室下达出国(境)任务批件或出国任务通知书及确认件。
六、凭省政府外事办公室下达的批件,办理护照、签证。
七、注意事项
(一)外方邀请函必须是前往国家、地区的相关机构发出,内容要注明被邀请人单位、姓名、性别、职务,邀请事由、出入境时间以及邀请方的机构名称及地址,联系人姓名、职务及发函时间,同时提供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活动日程安排;
(二)出国人员个人应办理事项:需提供2寸登记照片(护照、通行证专用彩照)4张,填写个人简历,企业人员提供单位法人执照;
(三)出国人员单位办理事项:1、对出国人员进行政审,县处以上干部在州委,县市管理干部在县市委,州直一般干部在州人事局,民营企业人员在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后,由州外事办公室办理政审手续;2、填写出国人员审批表一式4份,并由派遣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3提供相关批件和请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