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优秀县人大代表、先进人大工作者的决定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6-11-17 12:18:41 关注:



咸人常[2006]6号


咸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
优秀县人大代表、先进人大工作者、
先进代表小组、议案建议办理先进单位的决定

(2006年11月15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

        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十五届人大代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执行代表职务,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全县以县人大代表为主的各代表小组,积极开展代表活动,采取多种形式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较好地反映了民声,集中了民智。全县人大系统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积极为各级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取得了显著成绩。各议案、建议办理单位不断增强公仆意识、法制意识和民主意识,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法定职责,认真做好办理工作。
      为认真总结人大工作、代表小组活动和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经验,表彰先进,在民主推荐评选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唐绍安等28名“优秀县人大代表”、谢志刚等3名“先进人大工作者”、县直等2个“先进代表小组”、县交通局等3个“议案建议办理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个人和单位,再接再厉,努力工作,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优秀县人大代表、先进人大工作者、先进代表小组、议案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名单

 

                                                                  2 006.11.17

 附:


      优秀县人大代表、先进人大工作者、
先进代表小组、议案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名单

一、优秀县人大代表(28名)
唐绍安  蒋道永  王远锡  王道勉  田珂全
陈帮强  易柏林  刘文政  冉从胜  魏长焯
杨志高  徐明恩  刘永康  杨本成  何正中
袁昌乾  覃碧香  吴卫平  丁  刚  黎永国
张孝军  胡茂昌  张建清  任元志  李方宇
罗建平  杨  军  熊帮瑞


二、先进人大工作者(3名)
谢志刚  陈安伟  吴红云


三、先进代表小组(2个)
县直代表小组
清坪代表小组


四、议案建议办理先进单位(3个)
县交通局  县民政局  县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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