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咸丰县首届优秀人才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8-7-8 9:23:39 关注:
咸县人才〔2008〕4号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咸丰县首届优秀人才评选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大路坝区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及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实施,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激励,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咸丰县首届优秀人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届优秀人才评选活动,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并重,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努力选拔和建设一支代表全县各行业各领域最高专业水平,年龄、知识、学科结构合理的优秀人才队伍,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不搞平衡照顾,严格做到政策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确保优中选优。
2、坚持德才兼备、社会公认的原则。注重人选品德、能力和业绩,注重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从严掌握标准,反对论资排辈,确保选拔质量。
3、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发展的原则。推荐选拔县首届优秀人才人选要向在工农业生产一线和科研、教学、医疗、文化等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倾斜。
4、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经济利益和社会荣誉双重激励作用。
5、坚持组织推荐、专家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原则,扩大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对象及名额
1、评选对象
一是全县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州在我县的企事业单位)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被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二是在我县规模以上企业(含中央、省、州在我县的企业)中从事经营、管理、营销等高层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三是在我县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州在我县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职业技能开发与应用等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技能人才。
四是属于下列人员,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①拥有农民技术员职称或取得一定的农村专业技术证书的专业骨干;②规模以下乡镇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民营科技服务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③各类科技推广示范户、生产专业户中的先进生产者;④能工巧匠;⑤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取得突出成绩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村组干部;⑥具有较高技巧、有较高知名度的民族民间文艺创作、表演人员;⑦乡镇转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是在我县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社区服务(就业培训、医疗保健、幼教、养老、殡葬)、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心理疏导、司法矫治、社区文化、民族民间文化研究收集整理等服务性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人才。
2、评选名额
本届县优秀人才指标为5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20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5名,技能人才10名,农村实用人才11名,社会工作人才4名。
四、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7月1日以前,根据县直相关部门制定的各类人才具体选拔细则,制订我县各类人才具体评选方案,在新闻媒体公布,同时召开工作会议,做好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2、推荐阶段。7月2日至7月27日,各地各单位完成推荐人选的材料申报工作,填报《咸丰县优秀人才推荐呈报表》(一式三份,各张贴一寸免冠彩照),连同电子文本报送各主管部门(《推荐呈报表》附后)。
3、专家评审。7月27日至8月5日,各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符合参评资格人选的学识水平、专业地位、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按照评选名额的1:1.2比例评出初步人选。
4、组织考核。8月6日至8月15日,县优秀人才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主管部门组织考核,确定初步人选,报县优秀人才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审核。
5、媒体公示。8月16日至22日,对通过考核的人选,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6、研究决定。8月25日前,县优秀人才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推荐、评审、公示情况,提出县首届优秀人才人选建议名单,提交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再报县委、县政府审批。
7、表彰。9月份进行。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县成立优秀人才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唐绍军同志兼任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