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8-1-21 10:14:55 关注:
咸政办发〔2007〕88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路坝区工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我县农村木房较多,火灾隐患突出。加之农村青壮年劳力大量外出务工,留守人员以老、弱、病、残、小为主,火灾防范意识和扑救能力缺乏,致使农村火灾时有发生。今年以来,我县高乐山镇官坝村25组、尖山乡四方石村一组先后发生两起因电气线路老化短路引发的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严重损失。当前,全县已经进入冬季火灾易发期,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农村消防安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乡镇要成立农村消防工作机构,实行定期议事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农村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二、突出重点,加快消防设施建设
要按照“落实规划、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的要求,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乡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并结合新农村建设和集镇建设同步实施。各乡镇要加大农村消防工作经费投入,根据集镇消防规划,安装消防给水管网和消火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提高火灾防范和扑救能力。对具备水源条件的村民聚集区,要创造条件修建消防水池,安装消防给水管网和消火栓,在解决生产、生活用水的同时解决消防用水。
三、强化整治,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各乡镇要组织安全、公安、电力等相关部门,进村入户,集中开展农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排查用火、用电、用油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公安派出所要加强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对辖区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棚户区、留守老人或老弱病残人员的居所以及各类小学校(幼儿园)、小诊所、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九类场所,冬季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集生产、储存、经营、生活、住宿于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要坚决予以取缔。
四、强化备战,增强农村扑救火灾能力
各乡镇要建立和完善全勤灭火救援指挥体系,强化消防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公安消防队、集镇治安联防消防队、农村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技能演练,加强消防器材装备保养,确保农村消防队伍拉得出、打得响、能胜利,绝不能因接警不及时、力量调配不合理而贻误战机,坚决防止出动不及时、指挥失误、处置不力而导致现场失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况发生。要高度重视和落实灭火救援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和其它灾害事故,能迅速出动,及时扑灭火灾和处置各种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村民消防安全意识
要充分重视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煤体,广泛宣传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常识和报警、逃生及火灾自救常识,教育和引导村民改变不良用火习惯,增强防火安全意识。要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坚持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农村义务教育内容,开设消防安全课程,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村寨”的目的,真正把消防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和完善村(居)民防火公约,努力形成全民参与农村消防的良好局面。
二OO七年十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