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8-1-21 9:37:45 关注:
五、清理工作要求
专项清理工作在县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县人事局牵头,组织、监察、财政、劳动保障、编制、法制、法院等部门要积极参与配合,加强沟通,注重协调,切实把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清理检查工作组织好,清理到位。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组建相应工作专班抓清理检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与配合,统一部署,明确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清理检查工作顺利推进。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工作步骤和要求,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对自查清理检查中应上报的数据、名册、材料等,应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准确。对清理检查工作组织不力或有意弄虚作假的部门和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重新清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人事工作和财经纪律,严禁擅自聘用临时人员,出现此类情况的,应严肃追究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自查登记表
2、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统计表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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