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二OO七年生猪良种补贴实施细则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8-1-18 16:37:30 关注: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生猪良种补贴是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事关畜牧产业的长远发展,各乡镇(区)、相关部门和人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生猪良种补贴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补贴工作顺利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实施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进度;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周密安排,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强对人工授精站的管理,建立违规人工授精站的退出机制和赔偿机制。凡不服从行业管理的人工授精站,依法收回其《动物防疫合格证》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取消其人工授精站配种资格并依法追回相关投入;凡不按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延误配种时间、给养殖户造成损失的生猪人工授精站必须按损失大小予以赔偿。
(四)广泛宣传,接受社会监督。要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公布补贴政策、补贴区域、补贴标准等。县畜牧部门要在县电视台、公众信息网等媒体上公布补贴的乡、村和养殖户;生猪人工授精站要定期对收费标准和本规划布局区内的母猪配种情况进行公示,确保养殖者知情、受益。县畜牧、财经部门要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在生猪良种补贴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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