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8-1-18 11:44:13 关注:
咸政办发〔2007〕85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咸丰县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路坝区工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咸丰县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咸丰县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的住房困难,进一步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加快和谐社会建设步伐,根据省、州残联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意见,现就我县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上级项目资助,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乡镇人民政府为主,县直部门积极参与,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进行改造,逐步满足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住房需要,使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状况得到改善。
二、工作任务及标准
(一)省、州从发改口下达我县2007年度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50户,从扶贫开发口下达我县2007年度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80户。任务分别以咸发改社[2007]141号和咸扶组发[2007]3号文件分配到各乡镇。
(二)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要实行三个统一,即统一房屋结构,一律按砖混、砖木、石木结构修建;统一补助标准,按每平方米17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不足部分由危房改造户自筹;统一组织验收。
三、加强领导,组建专班,明确职责
(一)成立咸丰县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单艳平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扶贫开发办、县民政局、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电力公司、县广播电视局、县残联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残联,秦绍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县发改局、县扶贫开发办、县残联负责协调、检查、督办;县财政、县民政等部门负责筹集配套资金;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无偿划拨宅基地,免费办理相关手续;林业部门负责无偿解决建房所需木材采伐计划;县建设部门负责免费办理建房相关手续;县电力部门免收建房入户的电线电表的安装费;各乡镇(区)具体负责实施。
(二)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一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确保补助资金按时到位;二是积极做好县政府配套资金的落实工作;三是各乡镇(区)、村、组帮扶一部分;四是受助对象自筹一部分。
(三)限期完成工作任务。由乡镇(区)人民政府牵头,乡镇(区)社会事务办公室、乡镇(区)残联组织专班,对辖区内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产及居住危房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并严格按要求落实受助对象,于2007年9月10日前将基本情况报县残联。12月底前将2007年度应补资金分期落实到位,完成危房改造,做好总结验收工作。
(四)广泛宣传,强化舆论监督。新闻单位要加大全县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的宣传力度,营造声势,形成扶残助残浓厚氛围。
四、时间安排
(一)9月10日前将各种基础资料上报省、州残联和上级主管部门,确保我县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顺利实施。
(二)9月10日至12月15日为具体落实阶段。严格按要求组织实施,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三)12月16日至12月31日下旬,县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年度总结材料及时上报省、州残联和上级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