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享受政府津贴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7-5-15 16:49:47 关注:
咸政办发〔2007〕30号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咸丰县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享受
政府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路坝区工委,县政府各部门:
《咸丰县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享受政府津贴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七年五月十一日
咸丰县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享受政府津贴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建立造就人才、激励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机制,表彰和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参照《关于选拔推荐享受国务院、省政府津贴人员的通知》(恩州人专[2002]92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享受政府津贴的范围和对象
凡在本县内从事科学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引进、实用技术推广、教育教学、医疗卫生、企业技术改造及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科技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均可推荐享受政府津贴。
二、享受政府津贴的科技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强,工作严谨细致,求真务实,无私奉献,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清正廉洁,严于律已,遵纪守法,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团结同志、服从领导,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4、热爱咸丰,积极投身于咸丰“三个文明”建设,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5、业务素质高,群众公认,工作业绩在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
(二)专业成就
1、近五年州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县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拥有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并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近五年州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其研究成果有创见性、开拓性,并获得较大社会效益。
3、主要承担州级、县级以上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为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传统产业高新化、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做出突出贡献,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显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了较大贡献,所创建的教育原理或教学方法,经州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成绩显著,在省、州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5、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多次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并总结出一套有效方法,得到州内同行公认,并通过州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在当地享有较高声誉;积极引进推广卫生科学技术获得成功,并有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得到社会公认。
6、长期在水利、交通、电力、冶金、化工、机械、建筑等工程技术行业中工作,技术领先,业绩突出,在州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是近五年省级优质工程奖、优秀勘测设计奖三等奖以上或州级优质工程奖、优秀勘测设计奖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在企业管理、制度创新、新产品开发中有突出贡献,所在企业在全县具有一定规模,在州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年纳税100万元以上,企业的效益较好,对全县经济发展有较好带动作用的主要经营管理者。
7、在农、林、牧科研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科技成果转化、新品种选育、引进以及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