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服务及维权中心组建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7-5-10 16:04:06 关注:
咸政办发〔2007〕26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咸丰县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服务及维权中心
组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路坝区工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咸丰县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服务及维权中心组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咸丰县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服务及维权中心组建工作实施方案
组建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服务及维权中心,有效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是县人民政府在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向全县人民承诺办理的八件实事之一。为切实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服务及维权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06]7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主要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外出务工人员的良好氛围,使外出务工人员享有改革发展成果;按照“公平对待,一视同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强化服务,完善管理”的原则,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维权工作,建立健全保障全县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和维权机制,完善惠及进城务工和外出打工的外出务工人员服务体系,有效解决外出务工人员问题,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机构组织
为切实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服务和维权工作,县人民政府成立咸丰县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服务和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单艳平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胜斌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冉启权 县教育局局长
叶德松 县民政局局长
梁小平 县财政局局长、国资局局长
蔡红萍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同元 县公安局政委
杨胜斌 县司法局局长
张道林 县卫生局局长
辛志才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刘爱国 县农业局局长
李 峰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申 艳 县妇联主席
舒 莉 团县委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