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县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7-10-24 16:08:07 关注:



咸政办发〔200762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切实做好全县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路坝区工委,县政府各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全县老年人的优待服务工作,根据《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级各部门必须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从维护社会稳定、弘扬社会美德和发扬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的工作。各优待服务窗口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的老龄事业负责,对广大老年人负责的态度,及时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全面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明确责任,各司其职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应把提供优待服务的内容进行公示,兑现承诺。

建设部门要负责落实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进入公厕等规定,负责协调落实为单独居住的老年人安装燃气给予30%的优惠。

交通部门要负责落实老年人免费乘坐县城内公共汽车,落实老年人乘坐长途客运汽车优先购票、优先上车、候车室(厅)内应设老年人专座等规定。

文化体育部门要负责落实老年人进入文化景点、娱乐场所、体育场(馆)门票实行减免等规定。

旅游部门要负责落实老年人进入各类旅游景点门票实行减免等规定。

民政部门要负责落实发展福利设施、城乡贫困老年人社会救助、进入纪念性烈士陵园门票实行减免等规定。

卫生医疗部门要负责落实老年人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民营和个体诊所)就医享受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住院的优待,为70岁以上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定期为百岁以上老人免费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农经部门要负责落实农村老人免除乡镇(区)、村筹资筹劳和各类社会性集资款等规定。

财政部门要将百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长寿保健费和生活补助费纳入财政预算。

邮政、电信部门要负责落实为老年人提供优先办理汇款、取款、取包裹、订报刊、发电报等规定。

电信部门要负责落实为福利院、光荣院、老年公寓安装电话,适当减免因未能及时交纳话费造成的滞纳金。

工商部门要负责落实老年人参与老有所为、创办经济实体优先办理登记手续、核发营业证照等规定。

法院要负责落实优先受理和审理老年人合法权益受侵害案件,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应依照规定缓交或者减免等规定。

司法行政部门要负责落实为老年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为困难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等。

广播电视部门要负责落实为单独居住老年人安装有线电视优惠30%安装费等规定;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报道老年人优待服务的情况和典型事例。

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负责做好《湖北省老年人优待证》和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保健费和生活补助费的发放等工作。

 

              

 二○○七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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