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丰县2006年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6-9-30 17:13:14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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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政办发〔2006〕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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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大路坝区工委,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咸丰县2006年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
咸丰县2006年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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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我县2006年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促进全县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根据《恩施州2006年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指导意见》,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经济运行环境、信用环境、制度环境、法制环境和市场环境建设,促进产业结构和信贷结构调整,合理配置经济金融资源,提高经济、金融运行质量和效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努力营造“内外环境和谐协调、经济金融良性互动”的金融生态环境。
2006年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目标:一是继续维持我县稳定的经济环境,GDP年增长10%以上,全地域财政收入增长8%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增加3户以上。二是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各项存贷款增长20%左右,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比率下降5—7个百分点,逃废债占不良贷款的比率下降5个百分点,首批剥离到资产管理公司的债务全部处置完毕。三是构建规范的制度环境。以政府为主导,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逐步形成政、银、企密切配合、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四是构建完善的法制环境。加大执法力度,提高金融诉讼案件的审结率和执结率,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五是构建协调的市场环境。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强化中介服务质量。通过努力,使我县经济吸引信贷资金的竞争力明显提高,金融机构信贷投入保持较高水平,金融为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采取多种措施,全面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一)继续保持我县稳定的经济环境。
经济决定金融,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反哺于经济的发展,二者是辨证的关系。稳定的经济环境是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前提。金融部门要积极争取县委、政府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金融创新是金融存在和发展的动力,金融部门要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工业兴县”战略,在搞好信贷营销的基础上,注重掌握和运用新的金融工具,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扩大授信授权。
(二)努力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
进一步夯实信用创建的基础工作,深化信用创建的内涵,继续开展以信用社区、A级以上信用企业培植、信用乡镇、全省最佳信用县等信用载体为主要内容的信用创建活动,为争取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搭建信用平台。通过项目推介会、银企洽谈会等形式,增加银行授信,促进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加大对A级以上信用企业的培植力度,制定出台A级以上企业培植的奖励措施;引导企业依照国家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按照真实、合规、透明的要求,主动接受银行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推进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在办好试点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切忌形成新的贷款风险。扎实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农村信用社要继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镇)活动,严格按照信用户、信用村(镇)的标准,做好评定工作,不断提高农民的信用意识,改善农村信用环境。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及国家公职人员到逾期贷款和担保贷款清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不良贷款降比和逃废债的的清收转化工作。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杜绝行政行为和地方保护对金融活动的直接或间接干预,完善政府及各部门自身金融债务的法律手续,制定明确的年度还款目标和还款计划,取信于各家金融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