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乡镇地名标志设置工作方案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6-11-3 9:26:59 关注:




      (二)编设门牌号应遵循以下原则:
      1、排列有序,好找好记,有利于延伸,便于插号。
      2、主干号以街、道、路的东南入口为起点,支干号以叉路(街、巷)的临街入口为起点,按自然走向和左单右双的顺序编号。
      3、散落式聚落以临街入口为起点,按顺时针方向编号。
      4、有围墙的单位院落,按院门、楼栋、单元、住户四级编号。一个院落只在主门编设门牌号。以院门入口为起点,按顺时针方向编楼栋号。每 栋楼房从左至右编单元号。各单元按从底层到高层和左单右双的顺序编住户号。
      5、无围墙的单位独立楼栋按楼栋、单元、住户三级编号。在楼栋的适当位置编设门牌号,按楼栋从左至右编单元号,各单元按从底层到高层和左单右双的顺序编住户号。
      6、独立住户,包括独立的办公楼、写字楼、平房和散落式聚落住户只编一个门牌号。
      7、临街门面以所在院落、独立楼栋、独立住户的门牌号为主号,以主号为起点从左至右依次编门面号。主号两侧都有门面的,以主号为起点按左单右双的顺序依次编门面号。
      8、相邻建筑物之间有空地时,按每10米预留一个门牌号。已经规划设计的空地,按规划设计的户数预留门牌号。
      9、除保护楼房外,六、七十年代的楼房由房屋产权所有者确定是否给予编号。
      10、不得无序跳号、重号或漏号。
      11、临时建筑不编号。
      (三)门牌设置与编号工作结束后,应在乡镇集镇显要位置进行公示,确保不重不漏,准确无误。公示结束后报县民政局审核备案。
      四、标牌设置与制作
      (一)街、道、路、巷地名标志和门牌标志牌的设置与制作必须科学规范,符合国家GB17733.1—1999《地名标牌 城乡》标准。
      (二)街、道、路、巷地名标志牌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凡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命名的街、道、路、巷都应设置标准地名标志牌。
      2、地名标志牌按道路层次分为双立柱、单立柱、贴墙式三种。大道、主干路、主街设置双立柱标牌,次路、次街、主巷道设置单立柱标牌,次巷、胡同设置单立柱或贴墙式标牌。
      3、标志牌一般设在街道两端,较长街道或叉道口较多的街道,应在中段和主叉口处增设标牌。
      (三)门牌制作分大门牌、楼栋牌、单元牌、单元户牌和独立户牌。材料为优质铝板长余辉蓄光标牌。单位院落、独立楼栋设大门牌。门面标牌参照单元户牌标准制作。
      五、组织实施
      (一)乡镇地名标志设置工作从2006年开始,到2009年底全面结束。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忠堡镇先行试点。其他乡镇地名标志设置 工作的时间大体安排为:2007年,丁寨乡、朝阳寺镇、大路坝区工委;2008年,甲马池镇、尖山乡、活龙坪乡;2009年,清坪镇、小村乡、黄金洞乡。
      (二)乡镇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准备阶段:集中一个月时间完成。根据本方案要求,各乡镇分别于安排时段的第一个月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乡镇地名标志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宣传发动等起步工作。
       地名设置与报批:集中两个月时间完成。
       门牌设置与编号:集中两个月时间完成。
       标牌制作与安装:集中两个月时间完成。
       检查验收和发证:集中两个月时间完成。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完成以后,由县乡镇地名标志设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者,由县民政局核发《标准地名、门牌使用证》,作为办理户口变更、工商营业执照、通邮等一切涉及地名标志的有效证件。在此基础上各乡镇建立系统规范的标准地名、门牌号码档案。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2页  1  2  3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