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教育市场准入实施办法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6-10-8 11:24:57 关注:
咸政办发〔2006〕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路坝区工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咸丰县教育市场准入实施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五月十八日
为切实规范教育市场,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恩施政发[2004]16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咸政发[2005]11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教育市场准入领导小组
组 长:刘 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 军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徐子轩 县纪委副书记
冉启权 县教育局局长
肖耀国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李耀之 县物价局局长
张道林 县卫生局局长
刘时义 县文体局局长
秦晓军 县工商局局长
张志翔 县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张志翔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教育市场准入的日常工作。
二、实行部门协调,综合管理
凡进入教育市场生产、营销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全部实行准入制度,进入前必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进入教育系统从事生产、营销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加强监督管理。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教育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情况,实行阳光操作;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进入教育市场企业的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和检验,把好源头产品的质量关;物价部门负责指导进入教育市场商品的价格管理;卫生部门负责进入教育市场生产、经营企业的卫生审查及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和审验;工商部门负责审查进入教育市场流通的单位和个人资格,加大对商品的质量检查力度,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入教育市场;文体部门负责进入教育市场的新闻出版物和文化用品的审查;教育部门负责牵头落实教育市场准入的相关要求,实施全程管理,确保全县中小学物资质量和安全。以上各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全县中小学进行综合执法检查,掌握市场准入的落实情况。
三、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教育局牵头,每半年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议,通报教育市场准入的运行和落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凡不执行教育市场准入规定,擅自进入教育市场生产、营销的单位和个人,各职能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凡不按规定擅自接收准入的单位和个人,纪检监察和教育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