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2008年公开招聘政府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08-1-2 11:54:42 关注:
因我县公安系统警力不足,为进一步做好我县110指挥中心接警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6]1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政府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工作岗位: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专职接警员,岗位总数8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咸丰县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复员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
招聘要求:具有全日制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周岁(截止2007年12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以下的成年女性。要求会讲普通话,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的英语基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录用待遇
录用人员岗位补贴450元/月,享受养老保险(按社平工资再就业经费缴纳20%,本人缴纳8%)、医疗保险(按社平工资用人单位缴纳3%,再就业经费缴纳3%,本人缴纳2%)、失业保险(按社平工资再就业经费缴纳3%)。
四、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招考(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择优录用。笔试成绩100分按50%比例计入总分,笔试结束按总岗位1:3差额进入面试,面试成绩100分按50%比例计入总分。
考试成绩在咸丰政务公开网及人力资源市场(原劳动力市场)进行公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必须资料
(一)报名时间:2008年1月7日—2008年1月11日下午5:30分止
(二)报名地点:咸丰县人力资源市场(原劳动力市场,县教育局对面)
(三)必须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员退伍军人的《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登记照4张。
六、招考事项
1、报名后经审查合格,办理《准考证》;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08年1月15日(星期二),咸丰县委党校(原宏源宾馆);
3、笔试内容:主要测察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包括语文基础知识、县情、时事政治、计算机操作;
4、笔试时凭《准考证》入场;
5、面试时间及地点:2008年1月18日(星期五),咸丰县公安局;
6、面试内容:主要测察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普通话表达能力、基础知识等。面试方法采取自传答题、必答题、考官提问答题等方式进行;
7、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8-6831526
联 系 人:陈晓红
八、组织领导
成立“咸丰县2008年公开招聘政府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县长单艳平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胜斌、县纪委副书记龚朝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蔡红萍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劳动就业管理局等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蔡红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吴义明、张远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招聘事宜。
咸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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